
11月18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公安机关代表参加,以“听证赋能”模式凝聚共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高效精准衔接。

2024年8月至11月间,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先后4次持港澳通行证赴香港签注,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出境,通过“护照+虚假机票”的方式非法进入澳门。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处罚”,其仍需为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情况,参会人员结合行刑反向衔接的相关规定,围绕行政处罚的必要性、适当性充分发表意见,最终一致同意对黄某某作出程度适当的行政处罚。
会后,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建议给予黄某某行政处罚。“我们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代表说道。
据悉,2025年以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74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78件,并督促其依法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推动相关案件线索形成闭环管理,处理结果得到及时反馈,更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1月18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公安机关代表参加,以“听证赋能”模式凝聚共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高效精准衔接。

2024年8月至11月间,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先后4次持港澳通行证赴香港签注,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出境,通过“护照+虚假机票”的方式非法进入澳门。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处罚”,其仍需为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情况,参会人员结合行刑反向衔接的相关规定,围绕行政处罚的必要性、适当性充分发表意见,最终一致同意对黄某某作出程度适当的行政处罚。
会后,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建议给予黄某某行政处罚。“我们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代表说道。
据悉,2025年以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74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78件,并督促其依法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推动相关案件线索形成闭环管理,处理结果得到及时反馈,更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