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3月22日在耒阳市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也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7项、市级荣誉38项,军地公益诉讼协作、反洗钱等工作在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践行对党忠诚中坚守检察初心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体学习53次,始终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3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积极配合耒阳市委接受湖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高效配合衡阳市委第八巡察评估组完成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工作,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探索创建“耒蕾”“三责三解信访积案化解”等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品牌,促进双向赋能。结合检察机关职能特点,通过政治轮训、“耒检讲堂”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16次。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赴李六如故居、培兰斋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寻根式、体验式教育,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服务推进中心工作。协同推进乡村治理,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3件,向东湖圩镇坳山村、余庆街道拨付工作经费9万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开展“走找想促”活动,调研解决问题11个。根据市委工作安排,检察长定期督导联点街道、煤矿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常态化走访联点企业,积极回应企业涉法诉求,为规范经营提供检察服务。
二、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耒阳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94人、起诉864人。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6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6·29”涉黑案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二十年,该案作为优秀案例在全省检察系统推介。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7人,依法提前介入“8·3”故意杀人案并从快批捕,有力震慑犯罪。起诉毒品犯罪130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6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82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耒阳建设。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①,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人。妥善办理“盛大金禧”“博阳安泰”等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犯罪24人,保障金融市场健康运行。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②,全面摸排近3年办理的刑事案件3961件,逐一核查涉外省刑事案件9件、违规异地执法及趋利性执法线索23件,发现并纠正3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调查核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4件,立案侦查1件3人。加强监检衔接,实现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受理市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6人。深挖职务犯罪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针对涉案单位存在的制度漏洞、监管缺陷等问题,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推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助推招投标领域治理规范化。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388人、不起诉408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966名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学校、军营、街道开展禁毒、民法典、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等法治宣传28场次,精心录制法治教育视频,向全市各中小学校投放98场次,全方位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5人。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社区团购、预制菜、桶装水的监督管理,促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推动104人主动注销注册、变更注册实际执业地,守护群众用药安全。关爱特定群体,帮助39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512万元,促推10家外卖、快递企业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18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5万元,持续传递司法温暖。
倾心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办理答复群众信访案件212件,办结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24件,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45件,化解陈年信访积案6件。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④工作,化解存在“三失一偏”⑤风险信访案件6件。聚焦“一站式”解纷服务,选派资深检察人员入驻耒阳市综治中心,累计接访28人,协同开展释法说理7件。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5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相对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41人,对情节严重的起诉123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制度,对监管缺位家庭制发督促监护令39份,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整治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持械斗殴等问题。深入推进“检爱同行”公益项目⑥,联合妇联、教育部门及公益组织为2名困境儿童装饰“检爱小屋”,为8名因案致困家庭的未成年人提供教育资金1.7万元,传递司法温度与社会关爱。
四、坚持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追捕追诉1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3件,其中张某抢劫案,经抗诉后量刑由原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03件,核查148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列管监管情况,提出监督意见5件。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3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4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⑦,推动恢复执行3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3件,为劳动者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报酬36万元,帮助残疾人追索赔偿61万元,有效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0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⑧,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90件,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146人,行刑共治取得良好质效。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7件,开展诉前磋商13次,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协同长沙军事检察院,督促整治军事涉密单位周边视频监控安全隐患,推动拆改违规摄像头21处,并促推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将313处民用监控设备纳入常态化保密监管体系。
五、坚持守正创新,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夯实检察根基
纵深推进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36次,对查摆出的64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深入推进“强纪律作风、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25次、廉洁提醒6次、谈心谈话20次。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72件,筑牢司法廉洁防线。
全面深化人才强检。新招录公务员4人,遴选员额检察官3人,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积极开展“耒检讲堂”、听庭评议、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各类培训42场次。1个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团队,2人获评省级优秀个人,13个团队获评衡阳市检察机关优秀团队,6人获评衡阳市级优秀个人。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参加上级各条线业务竞赛,7名干警在市级业务竞赛中获奖。通过双向互派,与新疆鄯善县检察院开展对口援助,深化交流协作,共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⑩,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减少19日/件。依托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发现并整改问题75个,对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4名员额检察官严肃追责。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协同长沙军事检察院研发法律监督模型2个,应用法律监督模型8个,发现案件线索并成案12件,推动刑事执行、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工作数智赋能,激发检察活力。1人获“第四届湖南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优秀论文”二等奖。
六、坚持公正司法,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重点工作5次,配合做好8名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专题报告意见落实情况,获人大评议高票通过。做实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16次,坚持在监督下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建议,积极配合市政协调研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向政协委员赠阅各类法治刊物100余份,常态化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切实把接受监督做在日常、做到经常。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74人次。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63件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阅卷申请239件。在《检察日报》《湖南法治报》《衡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发稿43篇,通过“两微一网”等平台发布信息315条,制作原创视频5期,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看检察、知监督、信法治。
各位代表,耒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仍需拓宽,服务保障措施需进一步落细落实;二是法律监督方式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仍有差距,法律监督质效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建设仍有不足,检察人员综合履职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以高质效办案实绩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持续擦亮党建品牌,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以更强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毒品、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八项工程”部署,强化检察服务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以更实措施践行司法为民。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加强就业、消费、社保、食药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持续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协同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治理,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职。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权益保障。持续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扎实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确保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各类风险隐患标本兼治。
(四)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监督,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民事虚假诉讼、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等监督,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以更严标准锤炼过硬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全面加强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健全政治轮训、专业实训等机制,切实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风正劲,策马扬鞭再奋蹄!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湖南省委政法委于2024年部署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司法保护、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方式,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部署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旨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3.“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4.“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是指为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开展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央政法委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
5.“三失一偏”:指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的个体)是社会治理与心理健康服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6.“检爱同行”公益项目: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携手多家公益基金会发起,项目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为重点救助对象,在原有的司法救助基础上,为困境未成年人打造“检爱小屋”、提供教育资助、组织心理康复“成长营”,既解决短期生活困难,又关注长期成长发展,切实传递司法温度与社会关爱。
7.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的一项监督活动。主要目标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要求,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分配执行款物等执行活动以及消极执行的监督,加快推动检法两院执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8.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9.“强纪律作风、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湖南省委政法委针对政法系统开展的专项整顿行动,旨在通过集中整治,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不正、执法不公、廉洁风险等问题,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铁军,确保政法机关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10.“三个管理”: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共同构成检察管理的完整闭环,旨在通过科学管理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3月22日在耒阳市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也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7项、市级荣誉38项,军地公益诉讼协作、反洗钱等工作在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践行对党忠诚中坚守检察初心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体学习53次,始终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3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积极配合耒阳市委接受湖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高效配合衡阳市委第八巡察评估组完成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工作,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探索创建“耒蕾”“三责三解信访积案化解”等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品牌,促进双向赋能。结合检察机关职能特点,通过政治轮训、“耒检讲堂”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16次。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赴李六如故居、培兰斋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寻根式、体验式教育,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服务推进中心工作。协同推进乡村治理,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3件,向东湖圩镇坳山村、余庆街道拨付工作经费9万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开展“走找想促”活动,调研解决问题11个。根据市委工作安排,检察长定期督导联点街道、煤矿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常态化走访联点企业,积极回应企业涉法诉求,为规范经营提供检察服务。
二、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耒阳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94人、起诉864人。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6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6·29”涉黑案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二十年,该案作为优秀案例在全省检察系统推介。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7人,依法提前介入“8·3”故意杀人案并从快批捕,有力震慑犯罪。起诉毒品犯罪130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6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82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耒阳建设。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①,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人。妥善办理“盛大金禧”“博阳安泰”等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犯罪24人,保障金融市场健康运行。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②,全面摸排近3年办理的刑事案件3961件,逐一核查涉外省刑事案件9件、违规异地执法及趋利性执法线索23件,发现并纠正3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调查核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4件,立案侦查1件3人。加强监检衔接,实现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受理市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6人。深挖职务犯罪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针对涉案单位存在的制度漏洞、监管缺陷等问题,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推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助推招投标领域治理规范化。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388人、不起诉408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966名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学校、军营、街道开展禁毒、民法典、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等法治宣传28场次,精心录制法治教育视频,向全市各中小学校投放98场次,全方位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5人。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社区团购、预制菜、桶装水的监督管理,促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推动104人主动注销注册、变更注册实际执业地,守护群众用药安全。关爱特定群体,帮助39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512万元,促推10家外卖、快递企业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18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5万元,持续传递司法温暖。
倾心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办理答复群众信访案件212件,办结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24件,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45件,化解陈年信访积案6件。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④工作,化解存在“三失一偏”⑤风险信访案件6件。聚焦“一站式”解纷服务,选派资深检察人员入驻耒阳市综治中心,累计接访28人,协同开展释法说理7件。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5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相对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41人,对情节严重的起诉123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制度,对监管缺位家庭制发督促监护令39份,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整治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持械斗殴等问题。深入推进“检爱同行”公益项目⑥,联合妇联、教育部门及公益组织为2名困境儿童装饰“检爱小屋”,为8名因案致困家庭的未成年人提供教育资金1.7万元,传递司法温度与社会关爱。
四、坚持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追捕追诉1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3件,其中张某抢劫案,经抗诉后量刑由原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03件,核查148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列管监管情况,提出监督意见5件。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3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4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⑦,推动恢复执行3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3件,为劳动者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报酬36万元,帮助残疾人追索赔偿61万元,有效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0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⑧,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90件,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146人,行刑共治取得良好质效。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7件,开展诉前磋商13次,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协同长沙军事检察院,督促整治军事涉密单位周边视频监控安全隐患,推动拆改违规摄像头21处,并促推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将313处民用监控设备纳入常态化保密监管体系。
五、坚持守正创新,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夯实检察根基
纵深推进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36次,对查摆出的64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深入推进“强纪律作风、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25次、廉洁提醒6次、谈心谈话20次。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72件,筑牢司法廉洁防线。
全面深化人才强检。新招录公务员4人,遴选员额检察官3人,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积极开展“耒检讲堂”、听庭评议、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各类培训42场次。1个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团队,2人获评省级优秀个人,13个团队获评衡阳市检察机关优秀团队,6人获评衡阳市级优秀个人。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参加上级各条线业务竞赛,7名干警在市级业务竞赛中获奖。通过双向互派,与新疆鄯善县检察院开展对口援助,深化交流协作,共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⑩,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减少19日/件。依托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发现并整改问题75个,对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4名员额检察官严肃追责。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协同长沙军事检察院研发法律监督模型2个,应用法律监督模型8个,发现案件线索并成案12件,推动刑事执行、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工作数智赋能,激发检察活力。1人获“第四届湖南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优秀论文”二等奖。
六、坚持公正司法,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重点工作5次,配合做好8名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专题报告意见落实情况,获人大评议高票通过。做实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16次,坚持在监督下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建议,积极配合市政协调研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向政协委员赠阅各类法治刊物100余份,常态化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切实把接受监督做在日常、做到经常。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74人次。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63件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阅卷申请239件。在《检察日报》《湖南法治报》《衡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发稿43篇,通过“两微一网”等平台发布信息315条,制作原创视频5期,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看检察、知监督、信法治。
各位代表,耒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仍需拓宽,服务保障措施需进一步落细落实;二是法律监督方式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仍有差距,法律监督质效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建设仍有不足,检察人员综合履职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以高质效办案实绩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持续擦亮党建品牌,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以更强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毒品、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八项工程”部署,强化检察服务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以更实措施践行司法为民。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加强就业、消费、社保、食药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持续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协同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治理,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职。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权益保障。持续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扎实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确保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各类风险隐患标本兼治。
(四)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监督,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民事虚假诉讼、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等监督,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以更严标准锤炼过硬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全面加强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健全政治轮训、专业实训等机制,切实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风正劲,策马扬鞭再奋蹄!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湖南省委政法委于2024年部署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司法保护、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方式,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部署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旨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3.“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4.“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是指为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开展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央政法委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
5.“三失一偏”:指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的个体)是社会治理与心理健康服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6.“检爱同行”公益项目: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携手多家公益基金会发起,项目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为重点救助对象,在原有的司法救助基础上,为困境未成年人打造“检爱小屋”、提供教育资助、组织心理康复“成长营”,既解决短期生活困难,又关注长期成长发展,切实传递司法温度与社会关爱。
7.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的一项监督活动。主要目标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要求,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分配执行款物等执行活动以及消极执行的监督,加快推动检法两院执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8.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反向衔接: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9.“强纪律作风、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湖南省委政法委针对政法系统开展的专项整顿行动,旨在通过集中整治,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不正、执法不公、廉洁风险等问题,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铁军,确保政法机关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10.“三个管理”: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共同构成检察管理的完整闭环,旨在通过科学管理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