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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
    2022年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30  作者:  新闻来源:耒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也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责任清单》,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五个耒阳”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先后获评“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提名奖”“湖南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控申工作团队”等多项荣誉。

    一、始终把强化检察担当、服务发展大局放在心上,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聚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耒阳、法治耒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抢劫、盗窃、诈骗、涉毒等各类刑事犯罪,批捕539人,起诉1007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批捕涉黑组织成员2人,提前介入1起重大涉黑案件,引导侦查;持续开展“断卡”行动,依法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共批捕129人,起诉239人;始终保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178人,起诉239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提前介入2件,提起公诉4件7人;调查核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4件,报请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1件。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共批捕2件2人,起诉4件6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办理,共办理涉及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控告申诉案件12件;主动服务企业,定期开展“企业家日”走访,推动解决司法诉求7条。全力以赴推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如在办理陈某某等4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过程中,审查案卷共200余册,积极参与各方协调会议,听取被害人意见,全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倾力服务耒阳发展大局。发动全体党员干警投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防疫期间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检察办案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选派3名干警到东湖圩镇东湖社区驻点开展乡村振兴工作、1名副科级干部担任东湖圩镇田芝村第一书记,出资15万元帮助驻点村发展产业,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协同党政领导开展联合巡河7次。检察长切实开展联点乡镇新市镇和联点煤矿觉光寺煤矿督导工作;先后到新市镇木兰村、高炉村等地开展巡田工作,督促高标准推进耕地恢复;认真履行市级联乡副林长职责,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组织干警向新市镇、长坪乡捐赠宣传旗帜、喇叭、喷雾灭火器等防灭火巡查设备80余件。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件,督促修复受损林地224.6亩。

    协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1105人,适用率达83.02%,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0余次,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将“湾村明白人”与检察听证、法治宣传、司法救助等多项工作互融共促,被最高检官网、法治日报、红网等多个国家及省级媒体报道。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部分采石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

    二、始终把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抓在手上,全力以赴促和谐、惠民生、办实事

    持续用力落实为民实事。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247人、不起诉318人;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帮助农民工追索“血汗钱”23.3万元;向5名身体残疾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7.5万元,联合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为一名因故意杀人案失去儿子的贫困老人启动跨省异地联合救助,两地检察机关共为老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追索公益损害赔偿金307.4万元,持续推动230余个破损窨井盖全部更换。主动开展“上门听证”,先后到灶市街道和东湖圩镇的两位信访人家中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心结“就地解决”。充分发挥党支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疫情防控、关爱留守儿童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

    凝聚合力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扎实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实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和“一站式”办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50人,起诉80人,开展未成年人帮教65次、心理疏导120次、亲职教育110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39人。持续推进多重关爱,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协同公安、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落实校园、医疗等机构“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会同公安机关对全市旅馆行业从业者进行专题法治培训,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公安机关对2家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宾馆给予行政处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新推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模式,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留守儿童的法治宣讲和自我保护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2次。拓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9件案件中因遭受不法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省政协原副主席、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武吉海等省、衡阳市领导调研耒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时,对我院未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尽心竭力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2件,群众信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开展检察长接访24次26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23件。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从全市各行业领域聘任听证员15名,组织公开听证64场,实现案件类型“四大检察”全覆盖。

    精准发力稳步推进规范司法。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和系统定期核查,对案件办理流程实施同步监督、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预警。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完善案件评查和执法考核等制度,对50余件案件开展专项评查,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启动个案督察,督促整改,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对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规范运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共解案件难题,促进司法质效提升。

    三、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扛在肩上,全力以赴抓主业、树品牌、增质效

    在刑事检察监督上求极致。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件,其中,1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监督撤案15件,纠正漏捕漏诉56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59件;书面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3件,向法院提出抗诉6件。扎实推进刑罚执行监督,对刑事执行违法活动提出纠正意见79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执法不当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1人次,发出检察建议4份;坚持推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体系,刑事检察“案-件比”优化至1.077,比去年下降16个百分点,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减轻当事人诉累。

    在民事检察监督上抓精准。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重点监督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裁判。调阅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案卷卷宗540余册,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案件33件,其中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9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针对涉信用惩戒措施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涉送达程序违法的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等案件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共32份,全力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在行政检察监督上促实效。坚持“一手托两家”,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聚焦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着力推进精准监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9件,其中,办理强制戒毒领域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7件,行政处罚领域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监督,向市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7份。与市司法局签署《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

    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创品质。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1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并与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签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的协作机制》,共同守护“绿色耒阳”。聚焦公共卫生安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督促60余所学校办理供水许可证。关注城市公共安全,针对城区两处围墙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履行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职责,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陈琳同志被评为湖南省“最美河湖卫士”。

    四、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锻造过硬队伍落实在行动上,全力以赴听民意、提素能、转作风

    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情况、法律监督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等重要事项20件次,切实通过检察履职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始终铭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建议》等意见。更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5件、重要案件信息22件,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464条。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受理阅卷和查询65件,刻录证据材料光盘159份。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参加检察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公益诉讼案件见证等工作65人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着力优化班子结构,完成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调整。全面提升队伍素能,5名检察官助理成功通过入额考试成为员额检察官,选拔4名干警代表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业务竞赛,侯玮同志获衡阳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分析竞赛二等奖。积极推进“导师带新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19名青年干警与省院、市院及本院资深骨干结对,助推检察新人快速成长。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聘任9名专业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促进检察办案更加专业化、精细化。持续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修订完善公务员平常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相关制度,开展各类教育培训41项。顺利完成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换届工作,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宪法宣誓等各项活动21次,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切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和党史学习教育长廊,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党员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13次,组织干警及家属代表参加“廉洁从政从业、廉洁修身齐家、喜迎党的二十大”座谈会。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助力营造亲清检企关系,筑牢清廉防线。我院驻东湖社区乡村振兴工作队组织村民召开“廉洁乡风”座谈会,促进清廉乡村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以案反思”专题警示教育、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积极投身“耒阳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着力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成功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市监委、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耒阳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树得不够牢固。检察履职还没有完全摆脱惯性思维、路径依赖,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度仍不够高,仍须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方面持续发力。三是检察宣传的广度、深度和法治引领作用需要进一步拓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革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必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赶考路上,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耒阳市委《责任清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更加突出政治引领,让服务中心更有高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耒阳建设,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高质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耒阳“安商行动”。切实抓好驻村帮扶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好用实检察建议,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期盼同声相应。

    二是更加突出履职担当,让检察监督更有力度。紧扣法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格局,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注重发挥一体化优势,促进各类检察职能有机贯通、协同发展。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法律监督能力。均衡推进反洗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等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拓宽各类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探索其他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切实用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更加突出改革发展,让品牌建设更有深度。持续推进品牌强检,做强控告申诉检察,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加强特殊群体保护,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积极打造未检工作新亮点,坚持“一体双向”“多重关爱”“四项监督”,以融入式监督为切入点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将未检工作与市委基层治理创新工作经验深度融合,构建“湾村明白人+未成年人检察”模式,推动法治宣传质效提升。

    四是更加突出作风建设,让队伍锻造更有硬度。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锻造检察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持续在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提振精神面貌、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以实干精神抓实各项检察工作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检察职责使命。

    各位代表!新时代检察事业欣逢最好时期,新征程检察工作肩负更重责任。我们深信,笃志前行,虽远必达!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将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忠诚奋进、实干担当的赶考状态,敢斗善斗、克难制胜的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耒阳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全面建设“五个耒阳”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