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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
    2021年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01  作者:  新闻来源:耒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也邦

    2022年3月30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为五个耒阳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1年,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三个国字号荣誉,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第一党支部获评衡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职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检察担当

    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践行耒阳“安商行动”使命,切实发挥维护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检察责任,起诉各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34人。坚持以“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办理涉企业案件,经公开听证程序对4名符合法定从宽条件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生产顺利进行。认真落实“企业家日”制度,主动走访倾听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推进。选派3名干警常驻东湖圩镇东湖社区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出资22万元帮助新市镇、东湖社区发展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起诉破坏农业生产犯罪案件9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4场次司法救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向6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防止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服务绿色耒阳稳步发展。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9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筑牢生态修复司法底线,推行链式追责模式,推进山林生态修复和次生损失追究,督促修复受损林地484.21亩,复种林木存活率达85%以上。携手常宁、桂阳检察机关打造舂陵水流域保护共同体,与市河长办建立“检察长+河长”协作机制构建生态保护合力。

    二、以高度的法治自觉践行使命,在保障社会安定上作出检察贡献

    在更高水平的平安耒阳建设中担当有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791人,起诉909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78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2人。聚力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涉毒品犯罪131人,持之以恒筑牢禁毒防线。深入推进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208人,助力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主动作为。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对专项斗争期间办理的40件审查逮捕案件、32件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线索查深查透。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维持“五专”工作模式,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起诉涉黑案件1、涉恶案件1。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的前沿阵地作用,对1起涉黑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履职善为。立足社会治理的痛点堵点盲点难点,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聚焦行业乱象整治,针对本市旅馆娱乐行业营业手续审批不规范的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关注安全生产发展,针对生产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生态破坏、安全隐患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9在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促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共同提升。

    在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中积极敢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深化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件、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1提前介入2已提起公9人。充分履行涉及14类罪名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职责,受理职务犯罪线索24件,并依法开展查,向耒阳市纪委监委移送违纪线索2条,向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2条。

    三、以高度的责任自觉回应关切,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检察情怀

    尽心尽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239人、不150人。积极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且符合法定条件的63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深化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1件,答复率达100%。大力推进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化解信访积案4,对当事人“法结”难解、“心结”难平的信访案件,举行公开听证21场次。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场次,助力“湾村明白人”学用法律知识,凝聚“遇事讲法、遇事找法”的社会共识。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起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8人。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0人,开展帮教93开展心理疏导184次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实现“一站式”办理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法治进校园”14聚焦校园安全管理漏洞,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到位关注校园食品安全,联手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会同公安机关对全市旅馆娱乐行业从业者进行专题法治培训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暖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活动,并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农民工追索“血汗钱”53万元。关爱留守儿童,通过“艺术童伴”活动为南京中心完小提供“艺术教育”帮扶资金3万元提供普法宣讲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向5名身体残疾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3万元。积极推进“检爱计划”,为2名刑事案件被害家庭子女申请公益助学金6500元。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5件,对4起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索公益损害赔偿金720余万元。关注城市公共安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市域范围内共享自行车配备安全头盔针对商场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营业使用问题,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整改到位“窨井盖破损造成孩童掉入下水道”的事故进行实地调查后,小区230个窨井盖全部更换,并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对城区窨井盖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守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四、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深耕主业,在维护司法公正上体现检察作为

    不断压实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33人,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54件次,提抗诉5件。自觉担负起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35件。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共促案件质效提升。

    大力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核查,筛查30年“减假暂”案件419起对存在问题的5起案件督促整改到位。全面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监督、超期羁押案件专项清查、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检察等活动,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3件,出检察建议17份,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9件9人。

    精准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坚持以做强民事检察、打造民生检察为目标,认真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2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5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9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扎实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与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资产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助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助办理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

    五、以高度的纪律自觉淬炼队伍,在夯实发展根基上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赓续红色基因,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耒阳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汇报工作情况。全力配合衡阳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全市检察系统巡察回头看工作,对反馈的意见扎实整改到位。

    抓严抓实队伍教育整顿。把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的有利契机,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和问题的7名检察干警,均依纪依规进行从轻处理。切实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排查顽瘴痼疾问题13个,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治建并举,针对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建章立制14项。

    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从严落实“三个规定”,组织填报有关事项57件,确保“逢问必录”,堵死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办案“后门”。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展警示教育12次。强化日常纪律监督检查,落实好“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

    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专业竞赛等方式提升干警综合业务能力,补齐办案能力短板。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以“传帮带”和“学练赛”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业务能手和其他检察专门人才,一年来共有32名干警获得上级表彰

    六、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接受监督,在深化人民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把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办理人大代表提供公益诉讼线索5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公开宣告送达等检察活动37人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监督下。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3次,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及有关人士参与见证对民生影响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参加公开听证法治宣传等活动8人次。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始终将检察工作于阳光下运行,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设,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09件、重要案件信息126件、法律文书674份。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200余条,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促进检察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8件,畅通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21年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服务保障耒阳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二是监督精准度还不够高,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当前所提供的法治宣传服务难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紧盯问题,落实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法治新需求新期待,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以更高站位提升绝对忠诚品质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胸怀两个大局”,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和改进工作,广泛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谋划推进检察履职。

    二、坚持服务大局,积极融入中心工作,以更强担当提升服务发展效能。紧紧抓住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扎实推进“三强一化”建设,大力实施“五个耒阳”工程提供法治保障。不断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金融犯罪,扎实推进平安耒阳建设。深入开展安商行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品牌效应,持续促进乡村振兴。

    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以更深情怀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检察听证、以案释法等检察为民实事,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运用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四、坚持能动履职做优做强四大检察,以更实行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能动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持续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时效性继续加大行政检察力度,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深入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以诉前解决问题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担好“公益代表”职责使命。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落到实处。

    五、坚持固本强基,抓紧抓实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提升检察队伍素养。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断提升检察干警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压实司法责任制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更加注重强基导向,高标准做好教育培训新型模式试点工作,不断提升队伍素能。紧扣“质量建设年”要求,强化业务数据分析,对照问题精准施策,促检察履职能力水平提升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正长,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忠诚履职、担当实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五个耒阳”,书写耒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①链式追责:指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实行“链条”式追责,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带来的直接环境损失和刑事责任,对其造成的次生灾害和损失同样要进行追究,

    ②“断卡”行动: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涉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③“五专”工作模式:指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专门办公场所、拨付专门工作经费、开通专线电话、设置专门举报箱,安排员额检察官专职负责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日常工作。

    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需研究推进的重大问题和改革举措。此前,少捕慎诉慎押多作为一种司法理念呈现,如《“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中央首次将少捕慎诉慎押由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意味着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了明确参考依据和导向要求。

    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⑥未成年人保护“两法”: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⑦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⑧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⑨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两高三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