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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
    2020年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20  作者:  新闻来源:耒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耒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永忠

    2021年5月18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和争当大湘南县域发展“领头雁”战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紧密围绕中心,积极主动履职,全力服务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服从市委的决策部署,组织69名党员干警到五里牌社区开展联防联控,为全市防疫大局贡献检察力量。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刑事案件4件、涉疫公益诉讼案件2件。全力扎牢疫情防控网,会同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使用冷链食品的多家连锁餐饮服务场所展开联合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突出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等经济犯罪案件5件10人。扎实推进“断卡”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12件39人。持续推进大和圩乡瑶洞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对帮扶的144户506名贫困户已全部脱贫。护航污染防治攻坚,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件7人,起诉4件32人,追诉4人,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治乱”与“强基”相结合,针对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依法发出检察建议18份,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堵塞了管理漏洞。如在办理张义等27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发现的生猪市场管理漏洞,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有力推动了耒阳市生猪屠宰市场的专项整治。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11项检察政策,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件20人,批准逮捕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案件2件4人。对民营企业人士涉嫌犯罪的,坚持依法慎捕慎诉,为民营企业家安心发展、放心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民生,在深化社会治理上积极创新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努力办好每一件为民实事。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89件700人,批准逮捕354件4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07件983人,提起公诉482件666人。对毒品犯罪保持“零容忍”,共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01件132人、起诉132件166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批捕3人、起诉3人。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融入“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中,教育引导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得到从宽从简从快处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目前认罪认罚适用率已达80.7%。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和已达成刑事和解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不批捕109人、不起诉159人,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化解了社会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办结群众来信来访51件次,成功化解多年的信访积案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2.4万元,全力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在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的责任,依法审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9件116人,对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23人。创新“未检+公益诉讼”模式,办理涉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3起。成立法治宣讲团,深入耒阳市三架中学、实验中学五里牌分校等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对3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帮教,深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已实现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全覆盖。

    三、深耕检察主业,加强法律监督,在司法办案上捍卫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和时代要求,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稳步推进。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3件3人,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犯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发出检察建议31份。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共提出抗诉5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8次。强化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6人,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1件、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民事行政监督明显起势。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民事行政检察改革,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支持起诉4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稳步有序推进非诉执行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拓展。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5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全力传承红色基因,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共拓展红色资源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外领域案件5件。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1件,如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某养鸡场将未经处理的死鸡同鸡粪露天堆放,严重污染了当地空气和水质,存在疫病传播风险,当地群众反应强烈,我院当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联合有关部门督促该养鸡场限期清理了露天堆放的污染物180余吨,顺应了群众呼声,修复了生态环境,化解了突发性群众事件。

    四、深化检察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在司法履职上提高本领能力

    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化解难题,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平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面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将原11个内设部门整合为8个,“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落实落地。科学调配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四大检察职能重构性配置,切实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管理清单,确保办案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坚持强化队伍建设。全力优化中层队伍结构内设机构改革中任用90后中层干部2人,有效解决了干部“断层”问题。加大检察干警业务培训力度,采用教育培训、岗位技能训练、业务竞赛、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式,切实提升了队伍专业能力。积极创先争优,3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

    全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将随机抽查与重点案件逐案评查常态化,共组织评查10次,评查案件864件。依托统一业务与应用系统,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监控,重点监控三大攻坚战、涉黑涉恶、疫情防控等案件,共启动个案监控15件。以求极致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案-件比”指标的监督,努力实现对捕前、诉前、补侦期间侦查活动的全程引导,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五、加强内外监督,打造阳光检务,在司法程序上突出公开透明

    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有效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坚定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规定,主动向市委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切实筑牢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防火墙”。强化纪律督查和内部整顿,一年来共开展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8次,开展各项纪律督查20余次。

    做深做实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重要部署,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通报检察工作。积极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调研、执法检查、公开听证等活动,民事行政检察以及公益诉讼等工作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邀请120余名政协委员参加公益诉讼知识专题培训,共同守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08条、法律文书585件、重要案件信息116条,检务公开工作愈发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共召开公开听证会9场次,邀请社会各界36人次参与公开听证、听庭评议等工作。关注律师权利保障,通过电话、案件信息网、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受理阅卷和查询172件,会见1件,受理及安排异地辩护代理1件,进一步提升了律师与群众预约、查询等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立争先之志、扬奋进之风,不仅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还先后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始终稳居衡阳检察系统前列。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在服务保障耒阳高质量发展中,检察工作的作用、影响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履行还存在短板,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依托司法办案推动源头治理工作还有待探索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新篇开启之年,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法律监督为主责,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为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立足新阶段,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展现检察新担当。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聚焦“六稳”、“六保”,在保障疫情防控、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更加积极作为。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深入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的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多维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实做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家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夯实基层治理平台。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二、瞄准新目标,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中构建监督新格局。把握《民法典》实施契机,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有力、平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高整体适用率和量刑建议精准度。坚持补短板、促发展,大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监督案件。聚焦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坚持法定领域和等外领域并重,加大办案力度,拓宽办案范围,切实扛起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

    三、把握新要求,在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上树立检察新形象。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班子建设和青年干警培养,持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检察活力。主动适应新形势,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等实战化教培活动,提升网络、金融等新型犯罪案件的办理能力。深化运用“案-件比”,严格做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扎实开展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完善内部监督,切实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力新阶段,奋进新征程,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应有的历史使命,为保障耒阳争当大湘南县域发展“领头雁”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